工作职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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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委宣传部工作职责

信息来源:党委宣传部发布日期:2024-04-22

一、基本工作职责

1.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

2.学习宣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贯彻落实主办学校、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,执行学院党委的决议决定和各项工作任务。

3.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;落实“岗双责”,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。

4.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教育。

5.向学院提出优化完善本部门主要职责相关工作的建议和方案;制定与本部门主要职责相关的工作规划和工作制度;指导各系(部)开展与本部门主要职责相关的工作。

6.负责本部门的安全、维稳、信息、保密、信访、档案、法治建设和资产管理等工作。

7.负责本部门的网站和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与管理。

8.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二、专门工作职责

1.负责全院意识形态工作。负责对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、研讨会、论坛、讲座的审批管理,负责校内网络信息的政治审查和网络舆情的监管和引导,负责组织对专著、教材的意识形态审查工作。

2.制定政治理论学习计划。组织、安排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活动。组织全院政治理论学习教育活动。

3.统筹学院思想政治工作。协调落实全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指导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和建设。

4.负责学院新闻宣传工作。负责院报、宣传橱窗等校内宣传舆论阵地的建设和管理。

5.负责校园文化建设,统筹推进学院校园文化工作。

6.负责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,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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